打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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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958年开始的农村大食堂风风火火轰轰烈烈,

由于当年风调雨顺的大丰收给“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狂热加了温,“老天爷都被感动了”的幻觉给“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人们打了鸡血,文人们更是肾上腺素超常分泌,高亢兴奋之极,给熊熊烈火上浇油,便引颈高歌:

“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
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
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

“我来了!”那气吞山河、气壮如牛、气宇轩昂、气冲斗牛的豪气激励着所有的人上至主席下至贫下中农个个都要一显身手,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城里人轮番下乡参加农民“深翻土地”运动,把所有的耕地都深翻三尺,坚信“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科学家论证亩产万斤粮的科学原理,言之凿凿。可是第二年翻在上面的生土根本不长庄稼,全国大面积颗粒无收。深翻的土地直到三年后才开始长禾苗,导致三年饿死三千万人的惨剧。没饿死的人也都气息奄奄、有气无力、灰心丧气、甚至气愤填膺、气急败坏。说来,人活着只不过是一口气,但老天爷似乎很在乎人这口气的内含,要是气太盛,连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那就把你的锐气变成晦气。

大跃进一开始我家就发生了争执。在家里争论也就算了,可我爷爷在外面公开指责深翻土地是瞎胡闹。我爸害怕引来杀身之祸便在家里悄悄劝我爷爷:“毛主席不好惹,他的话必须听,不论对错。”我爷爷说:“老天爷更不好惹!跟老天爷比,他算个球啊!不听老天爷的而听他的,必然大祸临头。”亏了老头人缘好,没人上告而把他按现行反革命给镇压了。那年头杀掉一个反对毛主席的反革命如同碾死一个蚂蚁。我爷爷一气之下竟然把他屋里墙上的毛主席像撕下来团成个球用力塞入他的尿壶,每天早上还看看被尿泡成啥样了。别说当时我父母胆战心惊,就是现在我姐给我讲起这个事来她都后怕。

1958年大丰收,可是很多庄稼烂在地里没人收割,因为大家白天黑夜深翻土地,没时间收割庄稼。反正很快就进入“要什么有什么”的共产主义了,谁还在乎庄稼?以后就是“鱼肉鸡鸭、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了。

吃食堂一开始是抡圆了肚子吃,不交钱,不交粮票,当时叫大锅饭。大家必然捡好的吃,先吃白面,宰猪杀羊,肉馅包子。每个包子里都装下了一头猪, 这猪很快就进入了人的脑子。人们开始犯傻,深翻土地,跟老天爷干上了。

1958年秋天播种在“生土”上面的麦子,根本就没出苗,个别的苗子出来了,很快就死掉了。由于1959年没有收成,食堂没有了粮食,也就揭不开锅了。到最后,只能每天每家给一罐子稀粥。

正文:

1959年的初秋,我三周岁半,农民的虚岁那是四岁半了。我每天跟着姐姐去大队部食堂打粥。村里统一买的瓦磁罐子,每家发给一个。罐子上面没有盖子,口很大,上面的周边有四个耳眼,用两根相同长度的绳子拴上,提着它去排队打粥。那是开食堂一周年。打粥,就成了我们孩子们一天中时时刻刻盼望着的美差,一天只喝几口稀粥,那种如饥似渴的渴望,没经历过挨饿的人是无法想象出来的。尤其是我这样年龄已经断了奶但身体迅速成长的孩子们,没吃没喝的痛苦是难以用文字表达的。

每天打粥是中午的事,可孩子们很早就去排队了。我跟着姐姐身边喊饿,就是催她早去排队,可她总是劝我说早去排队在那等待更难受。其实,她也很饿,也想早点喝上粥。终于熬到了太阳往头上移动的时刻,她才带着我去打粥。

到了大队部,排队的人很多,姐姐便后悔来晚了。尤其是看到前边的人已经打到了粥,那种难忍就跟老光棍看着新娘跟别的男人做爱,气得两眼发黑一样。唾沫反复往下咽还是很快就出来。但大队干部有办法杜绝不排队加塞的,那就是给你的粥少!按照人口,每人半勺,比如六口人之家就是三勺。但你如果加塞了,就是两勺。所以,不论多么难熬那段等待的时光,也没有一个人选择加塞。

队伍缓慢往前移动着,我们的希望也跟着往前移动,越是接近粥锅,越能闻到粥的芳香。那是用生铁铸造的大铁锅,熬出来的玉米面粥是香的。这事我后来验证过。那是2003年那次回国,我跟我姐姐谈论起当年吃食堂时的粥是最好吃的饭,因为饥饿是最好的厨师。姐姐不信我的理论,她说:“润涛,我今天给你熬粥,你照样认同那粥是最好吃的。”姐姐用同样的大铁锅给我专门熬了一锅粥,那香味依然如故。但我把玉米面带回到美国,用各种锅熬,也熬不出那个香味来。不知道理如何,但我证明了那个大锅粥确实是香的,并非仅仅是饥饿的缘故。但你可以想象,今天还那么香的粥,要是挨饿的时候,那味道该是何等的香。从没喝过那种大铁锅熬出的玉米面香粥的人们,绝对是一生的憾事,甚至说这辈子白来一世也不为过。

终于排到了,我姐把粥罐子递上去,大队会计立刻告诉掌勺的大师傅几勺粥,就是人口数的一半。姐姐提着粥罐子慢慢往家走。我不服输,就跟姐姐抢粥罐子。姐姐说我还小,领不动,我不服气,嚷嚷着不依不饶。刚刚离开人群,姐姐就把粥罐子交给了我,让我慢慢走几步,防止我哭闹。我提着粥罐子走了一步就听Pia的一声,粥罐子扣过来了,里边的粥全部撒在地上。这个可不能怪我,因为有一只小狗不知从哪里跑过来了,突然间从侧面拉我的粥罐子。看到香粥撒在地上,饥饿到了极点的我正要蹲下去喝,这只小狗那特长特长的长舌头就听呲啦呲啦几声那半罐子的香粥便进入了它的食道,它用诚惶诚恐的眼神看了我一下,迅速逃跑了。

我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迅速把默默无声排队的人群的目光吸引了过来。姐姐劝我:“润涛别哭了,反正哭也没用了,还让人家笑话。”可我止不住那辛酸泪,那悔恨、那遗憾、那痛苦、那无法给全家人交代的内疚,都化作了悲痛。我看着粥罐子,突然间把悲痛化为力量,要跟那小狗决斗。可四下找寻,没有它的踪影。不知道它去哪里了,决斗也就无法实现。我从来没见过这个小狗,好像不是本村的,没法找它的主人算账。要是知道它是哪家的,我就去找那家人赔我那罐子粥。看不到它的身影,我无计可施,想到饿死的那些玩伴们,觉得我才是该死的人,便想到自己去死了更好,否则无脸面回家了。

此时,那位掌勺的大师傅喊我:“小家伙过来!”姐姐立刻提着罐子跑了过去。大师傅看在我还小的面子上又给了我同样多的粥。我当时不知该怎么感谢人家,心里发誓将来一定偿还他的恩情。

没听到有人抱怨大师傅多给了我粥,也许是没人敢得罪大师傅,也许我的哭声太悲惨,令人毛骨悚然,也许是别的原因,比如我父母善良,比如这是最后一次打粥了,从明天开始,食堂关门,没有粮食,每个人是否能活下去,就各显神通了。我当时看着大家,没有人反抗大师傅给我粥,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可以留恋的。活着,也许将来长大后能种庄稼,让大家多喝几碗粥;活着,还是很好的,尽管太难。

从那天开始,我每天都到大队部附近去看那只小狗是谁家的,要找它算账。姐姐发现了我的动机,就拉我回去跟她去挖野菜,可她煮的那些野菜实在太苦,跟中草药一个味道。我无法对那只小狗喝了我的香粥释怀。那么香的粥让它给喝了,太遗憾了。

第三天的下午,黑云翻滚,我没看到小狗很失望,无法报复它,就丧气地往回走。突然间,它出现在我的前面。它嘴里叼着个鸡蛋。我立刻追它,它就猛跑。我皮包骨头,可它也骨瘦如柴,看上去非常可怜,也没力气跑起来的样子令我有了追上它的信心。看到我追不上站住了,它也立刻站住,毕竟它也精疲力竭了。我发现狗眼可厉害了,一边往前跑时就能看到后面的人是否在追。我看它站住了,也就立刻去追,它就又跑了起来。这样,我俩站站停停,停停站站,谁也不想多费力气,谁也不想放弃。我看到那个鸡蛋就馋得流口水,决定跟它死磕了。它喝了我的粥,用鸡蛋偿还,是合情合理的。

它当时朝哪个方向跑的,我没在意,只是它在前我在后,它的方向决定了我的方向。我被动,但不服输。直到我眼前发黑,什么也看不到了,跌倒在地,然后就睡着了。

突然间暴雨在闪电雷鸣的打击下从天而降,我打了一个激灵,感觉口渴的要命,就翻身张开嘴接雨水喝。雨下得很大很急,我觉得浑身发冷,突然明白这是漆黑的夜晚。我害怕了,想回家。跟那个小狗的决斗,以它逃之夭夭失败而告终,心里有点宽慰了。但我也没胜利,战利品鸡蛋没得到手,狗还跑掉了,感到还是丧气。想到爷爷和妈妈不知道该是怎么着急呢,便想起身回家。

我慢慢地在雨中站立起来,漆黑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不知道我到底是在哪里睡着了。突然间一个明亮的闪电在我眼前给我指明了道路,前边就是大队部。我就在大队部的后面不远处。我只要到了大队部前边,我就能找到回家的路。

当我借助闪电在大雨中前行的时候,我的鼻子开始闻到了香味。那香味越来越大,似乎是从大队部那里出来的。我很快就接近了大队部,一股香味扑鼻而来。我又有了吃的欲望了。难道深更半夜的大队部还有人在熬粥?我悄悄地摸索到了前门的门口,从门缝往里一看,我惊呆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评论

流云朵朵2011-02-19 09:36:26 润同志,档感谢你,我在国内没机会上这个课,教科书上没有,加上我也不爱学习,没有掘地三尺去找真正的历史,也没有人跟我讲故事。所以,常常在你这里补课,而且免费,谢谢了!

昨天看完你的“大饥荒后”系列,今天又来混了,一定要冒个泡的。
并问候新年好!

smm2010-12-10 10:16:18 “跟老天爷比,他算个球啊!”

这话经典! 大白话里有大智慧。向老爷爷致敬!
沉鱼2010-11-04 13:51:50 回复石假装的评论:
已经有医学论证了人的基本能耗取决于母亲怀孕头三个月的状况。如果母亲处于低热量摄入状态,胎儿会自动调整自己的器官能耗到最低,以争取最大可能存活。
沉鱼2010-11-04 13:48:18 回复润涛阎的评论:
你用厚陶罐子煨,也能做出同样效果。
沉鱼2010-11-04 13:48:16 回复润涛阎的评论:
你用厚陶罐子煨,也能做出同样效果。
润涛阎2010-09-12 12:51:04 回复uci的评论:

跟铁锅有关,必须是生铁铸造的锅才能熬成那香味。我回国亲自试验的,把玉米渣子带回美国,用各种锅熬,没办法熬出香味,但在国内我姐家就能熬出来。
uci2010-09-08 16:11:44 回复润涛阎的评论:
与铁锅无关,
当年玉米一亩500斤,现在much more than that production–nearly doubled. The kind also changed. I rember in the late 70s, when the fertilizer and the new kind of corn produced more but the flavor also changed.

When you are starving, you need food. The fertilizer and new product served a lot of good.

 

“如果不是那种大铁锅熬出来的粥根本没有香味。我不知道个中原理。我把同样的玉米渣子带回美国,用四种锅都试验过,根本没有那个香味出来。为何生铁锅就能熬出香味,我不知道”
uci2010-09-08 16:00:36 我想老阎错了,“1958年大丰收,可是很多庄稼烂在地里没人收割” 对, 但非“因为大家白天黑夜深翻土地”, 而是因为大炼钢铁,劳力被发配到炼钢高炉去了,农村没有足够的劳力去丰收;所为“丰产不丰收”,造孽!

深翻土地不是1958。

“1958年大丰收,可是很多庄稼烂在地里没人收割,因为大家白天黑夜深翻土地,没时间收割庄稼。”
农民大伯2010-09-01 15:41:45 狗比人饿死难多了。人在社会生活越久就越虚弱。
老阎的回忆文章还是比科普文章质量高多了
润涛阎2010-08-27 20:39:29 那小狗没死,至少暂时没死。要等好几篇以后才会提及那只小狗。那只小狗后来我找到了。等以后再交代了。
秋天的脚步2010-08-27 03:15:39 你别生气啊,我真的很可怜那只小狗!那个年代,人都没的吃,何况是只小狗呢!
毛虫儿2010-08-26 21:05:46 我是农历8月满3岁,记得弟弟在7月的早上出生的情景,我和妈妈一起睡觉,弟弟就出生了,至今记得。
润涛阎2010-08-26 20:05:08 回答很多人私下里也问的问题:

就是记忆力的问题。吉尼斯纪录是16个月的孩子开始记住任何发生的事,到成年不忘记。我弟弟比我早,两周岁半,我是从三周岁开始记得所有发生的事。比很多人早,但也不怎么特别。虽然都知道我过目不忘,但别说挑战吉尼斯了,就是在我家,我只能排第三位。所以,三周岁半的事我记忆犹新没啥可炫耀的,离16个月的纪录差老鼻子了。人家三周岁半的孩子,有的开始上小学了。好像南韩的记录不满三周岁就上小学了。

谢谢各位喜欢。我很快就续下去了。
成长2010-08-26 19:45:49 呵呵58年,那个在我们刚刚踏上人生之旅的时代。。。
58年的事我记不得了,但三年自然灾害时的事倒是还记得不少。
真难得您还记得那么清楚,不然我们就没故事可以看了。
期待下集呢,
plum82010-08-26 19:41:19 三岁多的事还能记得啊,不简单!
mojoe2010-08-26 14:56:02 My elder sister was one of the 30 million starved to death during those crazy years. Mao was an idiot and criminal.

Look forward to read your next post.
riversidearlwen2010-08-26 07:05:46 I guess they caught the dog and ate it at night time.
yeamsu2010-08-26 06:07:53 期待!如果没有你把那个时代用文字永远保存下来,我们是无法感受那个时代曾经来过的。。。辛苦啦!崇拜ing
东又西2010-08-26 05:48:52 期待下集!
忘记你忘记我2010-08-26 02:13:45 不会是那条狗被人捉住吃了吧?
你怎么不早说2010-08-25 19:42:45 写得生动. 慢慢写, 写多些!
润涛阎2010-08-25 18:25:59 回复废话多多的评论:

有很多时候,犯傻的才能活下来。

我写过一篇文章,专门给出了科学家所做的试验:聪明的蜜蜂找不到生路,而苍蝇却能找到。那篇文章是《我佩服的女人—没有逻辑思维的傻墩》
废话多多2010-08-25 17:36:55 你爷爷厉害!你真可怜!

不用下回分解–大队干部们肯定在吃香的,喝辣的呢。等着看你又犯什麽傻。
润涛阎2010-08-25 17:35:40 回复子夕的评论:

很快就续。今晚有事,不能打字。
润涛阎2010-08-25 17:34:52 回复毛虫儿的评论:

动物都是这样的。很多中国人来到美国不能喝美国的牛奶,浑身起疙瘩,过敏,因为美国奶牛吃一种三叶草,如果孩子在小的时候没有接喝过三叶草牛奶,就过敏。有很多人也不知道为何喝了牛奶就浑身起疙瘩,有人甚至不知道是喝牛奶造成的过敏,常年痛苦,身上痒。
润涛阎2010-08-25 17:31:40 回复yeamsu的评论:

我这个故事比较长,横跨15年,还得慢慢来。
润涛阎2010-08-25 17:30:41 回复石假装的评论:

如果不是那种大铁锅熬出来的粥根本没有香味。我不知道个中原理。我把同样的玉米渣子带回美国,用四种锅都试验过,根本没有那个香味出来。为何生铁锅就能熬出香味,我不知道。
子夕2010-08-25 13:15:11 快点下回呀,都等着读呢
毛虫儿2010-08-25 12:42:57 对,小时候喜欢吃什么长大了还是一样的,我也是到现在吃得开心的还是按着小时候妈妈做给我的方式做,但永远不及那时的味道,就是只有妈妈做的饭菜是最符合自己口味的。我每次按着婆婆教我的方式给老公做饭,他老是说这个有点像我妈妈做的,那个不太像,,,。所以我现在养儿子让他从小多吃各种各样的菜,长大了就不太依恋妈妈的菜,这样就不挑食了。我自己深受其害,只喜欢吃妈妈的菜,营养不充分。
我们没经历过挨饿,无法体会那个挨饿的年代。从那个年代走出来的人我想很坚强也很脆弱。
yeamsu2010-08-24 22:28:10 好吸引人的故事哦!虽然我知道是真实的,但还是忍不住把它当故事,太吸引我了!
石假装2010-08-24 21:54:25 太理解你说的棒子面粥了。从没觉得它香过,只是觉得比饼子好下咽一些。我曾发誓永远不再喝棒子面粥,可是去年又开始喝了。理由是一个健康节目说:你小时吃的什么,大了也应该吃。因为小时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的人,已经形成了低消耗体质,消耗不了高热能,所以得糖尿病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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